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您好,欢迎您进入唯才网考试中心

用户: 匿名  2025年08月11日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027-88605621

[官方版]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单选题(共57分)

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货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代位权的行使【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就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行使代位权的规定。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为债权人,即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债权数额应当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得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债权人为丙,债务人为乙,次债务人为甲。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甲的到期债权,且这一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债权时,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代位行使乙的债权。A项错误,B项正确。数额应当以乙欠丙的20万元货款为限,C项错误。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乙承担,D项错误。

下列事由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考点】债权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要了解债权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债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由此可见,选项A、B、C所述债务人的行为均属于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选项D债务人出售其全部财产,并未表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因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

(2011年真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排除法选D

(2011年真题 )某项目设计费用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定金为设计费用的15%。发包方依约支付定金后,设计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给发包方造成12万元损失。发包人对此可获支持的最大价款为()万元。(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2页

由于定金、违约金和造成的损失,只能选其一种进行赔偿,《担保法》规定(2017版教材 P3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方案一:只双倍定金,即双倍定金为15*2=30,

方案二:退回定金的本金再赔偿损失,即15+12=27,

取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最大值所以最大可获赔30万。


(2011年真题)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1页
解析:正确答案为D;详见2017版教材32-35页:《担保法》第63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质押移转对质押物的占有,出质人要将质物交由质权人保管;而抵押并不转移对担保物占有,这也是二者的显著区别。因此,A、C选项错误。《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抵押;B项错误。《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D项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大题共有 58 道小题 ,当前页: 9 / 12总页数首页上一页...8910...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