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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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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605621

[官方版]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单选题(共57分)

下列事由中,债权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考点】债权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要了解债权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其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形:债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由此可见,选项A、B、C所述债务人的行为均属于可能导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选项D债务人出售其全部财产,并未表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因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

(2011年真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排除法选D

(2011年真题 )某项目设计费用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定金为设计费用的15%。发包方依约支付定金后,设计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给发包方造成12万元损失。发包人对此可获支持的最大价款为()万元。(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C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2页

由于定金、违约金和造成的损失,只能选其一种进行赔偿,《担保法》规定(2017版教材 P3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方案一:只双倍定金,即双倍定金为15*2=30,

方案二:退回定金的本金再赔偿损失,即15+12=27,

取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最大值所以最大可获赔30万。


(2011年真题)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1页
解析:正确答案为D;详见2017版教材32-35页:《担保法》第63条规定,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质押移转对质押物的占有,出质人要将质物交由质权人保管;而抵押并不转移对担保物占有,这也是二者的显著区别。因此,A、C选项错误。《担保法》第36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抵押;B项错误。《担保法》第76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D项符合法律规定的。

(2011年真题 )施工企业要求建设单位出具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则保证人应为()。(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0页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 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通常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详见2017版教材 P32)因此B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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