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61页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以下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