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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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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单选题(共57分)

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中,投标的法律性质是()。(1分)
【正确答案】 : A
【考生答案】 :   A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要约的含义【解析】题目问投标的法律性质,首先要了解投标的含义。即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其符合要约的规定,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因此,投标本质上是一要约。A项正确。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承诺超期的法律后果【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应当掌握承诺超期和承诺延误的概念及二者的区别。承诺超期,即指《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该法第29条规定,指承诺延误。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迟延到达要约人。由于是客观原因使得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区别于承诺超期,其为受要约人的主观原因).在此种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由此可见,二者产生的原因及法律后果均不同。

(2011年真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无效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C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19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详见2017版教材 P120)因此C为正确选项

(2011年真题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A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3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详见2017版教材 P124)因此D为正确选项

(2011年真题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二、效力待定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详见2017版教材 P122)因此B为正确选项
本大题共有 58 道小题 ,当前页: 8 / 12总页数首页上一页...789...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