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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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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单选题(共57分)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承诺超期的法律后果【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应视为新要约。”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应当掌握承诺超期和承诺延误的概念及二者的区别。承诺超期,即指《合同法》第28条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该法第29条规定,指承诺延误。承诺延误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迟延到达要约人。由于是客观原因使得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区别于承诺超期,其为受要约人的主观原因).在此种情形下,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由此可见,二者产生的原因及法律后果均不同。

(2011年真题 )根据《合同法》,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无效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C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19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详见2017版教材 P120)因此C为正确选项

(2011年真题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没有行使撤销权导致撤销权消灭的时间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3页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详见2017版教材 P124)因此D为正确选项

(2011年真题 )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二、效力待定合同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详见2017版教材 P122)因此B为正确选项

甲欠乙50万元工程款,乙又欠丙20万元货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清偿对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要求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代位权的行使【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就是法律赋予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不受损害而行使代位权的规定。对于代位权的行使应当明确以下几点:(1)代位权的行使主体为债权人,即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债权数额应当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得行使代位权;(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本题债权人为丙,债务人为乙,次债务人为甲。根据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甲的到期债权,且这一行为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债权时,丙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甲代位行使乙的债权。A项错误,B项正确。数额应当以乙欠丙的20万元货款为限,C项错误。必要费用应由债务人乙承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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