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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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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201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单选题(共54分)

(2013年真题 )甲公司总承包了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其将装饰工程分包给了乙公司。乙以甲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材料供货合同。随后丙催告甲在一个月内予追认,而甲未作表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解析】本题以案例形式考查无权代理的法律特征根据《合同法》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从题目上看:A项错误,该合同应属于效力待定;C项错误,经催告后被代理人未作任何表示,视为拒绝追认;D项错误,乙公司不构成表见代理;B项正确。

(2013年真题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采用的确定相关内容方式有:①按照交易习惯确定;②签订补充协议;③按合同法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三种方式正确的先后顺序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13页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13年真题 )材料供应合同中对钢材的价款约定不明确。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且依合同有关条款等仍不能推定。则该价款按()履行。(1分)
【正确答案】 : A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12页
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工程欠款150万元,总包人却以发包人尚有应付工程款200万元未付为由拒绝付款。分包人多次催款未果,直接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发包人,要求支付150万元欠款及其利息。关于分包人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代位权【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本题A项错误,分包人起诉属于行使代位权,具有法律依据;B项错误,行使代位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D项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起诉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C项正确。

(2013年真题 )甲乙双方签订了购货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得知乙方公司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更,于是要求签订合同变更协议,遭到乙方的拒绝。针对该情形,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21页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合同主体未变更。选D
本大题共有 56 道小题 ,当前页: 8 / 12总页数首页上一页...789...下一页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