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64
2017版教材P256页,教材原文增值税纳税地点为:
(1)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
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的, 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
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 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
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 由其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 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 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 应向建筑
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