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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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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605621

200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经济法

( 试卷总分:155 分 ; 共有4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判断题 : 根据题意判断正误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案例解析题 : 用户在提交试卷后,根据该题的答案和解析进行自我评分

第2大题:单选题(共25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A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因此,选项A表述不正确。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的情形是()。(1分)
【正确答案】 : B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行使票据抗辨中对物抗辩的情形: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等欠缺,如果危机在导致票据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没有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会使票据失效。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是B选项。

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C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以及劳动争议。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是C选项。

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巳、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巳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1分)
【正确答案】 : D
【考生答案】 :   D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会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是D选项。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了一有限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1分)
【正确答案】 : C
【考生答案】 :   C  
【得分】 : 1
【本题解析】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鼓动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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