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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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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版]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2大题:多选题(共40分)

供应商的下列行为中,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2分)
【正确答案】 : ACE
【考生答案】 :   ACE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解析】需要掌握销售者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相关的义务。《产品质量法》规定了销售者所应承担的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即禁止性义务)。积极义务包括:进货检验的义务,即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此义务与生产者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消极义务包括: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本题问“供应商的哪些行为符合《产品质量法》”,可以采用排除的方法,B项违法了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D项属于虚假宣传自己产品的行为。其他各项供应商的行为均不违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损坏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此A、C、E项正确。

(2011年真题 )某交通施工项目贯穿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下列做法正确的是()。(2分)
【正确答案】 : BCDE
【考生答案】 :   BCD  
【得分】 : 1.5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73页
(二)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需申报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三)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详见2017版教材 P173)因此BCDE为正确选项

(2011年真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可对劳动者采取的行为有()。(2分)
【正确答案】 : DE
【考生答案】 :   DE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50页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真题)建设工程合同属于()。(2分)
【正确答案】 : ACD
【考生答案】 :   ACD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08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其次,按照合同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为有名合同,即有一定的名称,在法律上有专门的规定;在建设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因此它还是双务合同(承包人与发包人互负义务)、有偿合同;此外,建设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且合同成立无需交付标的物,所以其为要式合同、诺成合同。根据上述分析,选项A、C、D正确。

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2分)
【正确答案】 : ACE
【考生答案】 :   ACE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考点】考查可以不安抗辩权的情形【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掌握不安抗辩权制度,其在保护履行义务在先的当事人,但不是无条件的,而是以该当事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存在于对方当事人的现实威胁为条件。由此,A、C、E项正确。B、D选项不属于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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