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08
2018版教材P304
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教材P307原文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