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45
2017版教材P236,教材原文:
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
(1) 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
1) 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及运至施工
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 的必要 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
用由 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 工期的处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 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
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