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11
2017版教材P203,教材原文:
联合体投标需遵循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
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
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
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 其投标无效。
(4)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