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28150万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可计量措施项目费4500万元,其他项目费150万元,规费123万元,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为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可计量的措施项目费为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为20%,利润率为5%,综合税率为3.48%(按营业税计算),人工费80元/工日,吊车使用费3000元/台班。该工程定额工期为50个月。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施工工期为38个月,并明确可以增加赶工费用。
事件2:土方开挖时遇到未探明的古墓,项目监理机构下达了《工程暂停令》,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随即进驻施工现场开展考古工作。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如下费用补偿申请:(1)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2)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3)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7.8万元。
事件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提出某分项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用工180工日,吊车12台班,材料费16万元,夜间施工增加费8万元,设备保护费3.5万元。
事件4: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场地,致使原计划均需使用吊车作业的A、B两项工作的间隔时间由原定的3天增至8天,为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补偿5个吊车台班窝工费用的申请。
【问题】:
1.计算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
2.事件1中,施工单位是否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说明理由,赶工费用应由哪几部分构成?
3.逐项指出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并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是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计算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是否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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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正确答案】 :

1.该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28150+4500)×3%=979.5(万元)。该工程的签约合同价:(28150+4500+979.5+150+123)×(1+3.48%)=35082.307(万元)。
2.事件1中,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理由: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占定额工期的比例为(50-38)/50×100%=24%>20%,所以施工单位可以提出增加赶工费用。赶工费用主要包括:人工费的增加、材料费的增加、机械费的增加。
3.事件2中发生的费用是否应给予补偿的判断及理由如下:(1)基坑围护工程损失33万元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基坑围护工程损失,是有经验的承包人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2)工程暂停导致施工机械闲置费用5.7万元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未探明古墓原因而导致施工机械闲置,是有经验的承包人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担。(3)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进行土方挖掘与清理工作产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7.8万元不应给予费用补偿。理由:该费用是由于受文物保护部门委托而产生的,所以相关的人工与机械费用应由文物保护部门承担。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补偿总额=33+5.7=38.7(万元)。
4.针对事件3,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60000+12×3000)(1+20%)(1+5%)/10000=26.51(万元)。
5.事件4中,项目监理机构不应批准施工单位的费用补偿申请。理由:当工程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后,工程材料的堆放、保管以及场内运输都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所以工程材料堆放不合理,应该是施工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不应批准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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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1.主要考查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签约合同价的计算。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即中标价。施工企业工程投标报价计价的内容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包含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金额),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规定税率。投标报价合计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其计算公式: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基数×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2.主要考查赶工费的相关规定。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11.1条规定,招标人应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第9.11.2条规定,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第9.11.3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赶工费用主要包括:(1)人工费的增加,例如新增加投入人工的报酬,不经济使用人工的补贴等;(2)材料费的增加,例如可能造成不经济使用材料而损耗过大,材料提前交货可能增加的费用、材料运输费的增加等;(3)机械费的增加,例如可能增加机械设备投入,不经济地使用机械等。
3.主要考查索赔的有关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遇到了地下构筑物或文物,如地下电缆、管道和各种装置等,只要是图纸上并未说明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共同讨论处理方案。如果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如原计划是机械挖土,现在不得不改为人工挖土),承包人即可提出索赔。这种索赔发生争议较少。由于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确属是有经验的承包人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一般情况下,因遭遇人为障碍而要求索赔的数额并不太大,但闲置机器而引起的费用是索赔的主要部分。如果要减少突然发生的障碍的影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详细编制其工作计划,以便在必须停止一部分工作时,仍有其他工作可做。当未预知的情况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避免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与承包人就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有关费用达成协议,给予工期延长和成本补偿。如果办不到的话,可发出变更命令,并确定合适的费率和价格。
4.主要考查分项工程费用的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式中,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则因工程变更增加的分项工程费用=(180×80+160000+12×3000)(1+20%)(1+5%)/10000=26.51(万元)。需要注意的是因题干中未明确说明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计算基础,本题的企业管理费按工料机之和作为计算基础,利润按工料机和企业管理费之和作为计算基础。夜间施工增加费和设备保护费均属于措施项目费,不计入分项工程费中。
5.主要考查索赔。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使用或安装时通常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时间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期限实行监控。施工过程巡视检查原材料: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采购和堆放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其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已见证取样,并检测合格;是否已按程序报验并允许使用;有无使用不合格材料,有无使用质量合格证明资料欠缺的材料。承包人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中,索赔事件是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不可抗力除外。但事件4中,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工程材料的存放合理性负责,因工程材料占用施工现场致使产生相关费用的损失,应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