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本题中发生在2016年7月1日至8月1日,并未发生在后六个月内,所以未能构成中止。从材料供应商起诉的那一天开始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