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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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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605621

2013年6月全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真题

( 试卷总分:100 分 ; 共有3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判断题 : 根据题意判断正误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1大题:判断题(共30分)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0.5分)
【正确答案】 : √
【考生答案】 :   √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解析】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1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上市公司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0.5分)
【正确答案】 : √
【考生答案】 :   √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解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生下列情形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及时出具核查意见,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1)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前,上市公司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2)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决定后,上市公司在实施重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导致原重组方案发生实质性变动的。

对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应予以解聘。()(0.5分)
【正确答案】 : √
【考生答案】 :   √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解析】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2)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勤勉尽职的;(3)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并购重组委会议的;(4)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5)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并购重组委委员的其他情形。并购重组委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解聘后,中国证监会应选聘增补新的委员。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0.5分)
【正确答案】 : √
【考生答案】 :   √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解析】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0.5分)
【正确答案】 : X
【考生答案】 :   X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解析】《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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