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68-269页,教材原文:
5.其他工程结算价款纠纷的处理
4)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订立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实际履行的合同难以确定,当事人请求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不对。
(3)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4)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B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