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GB 3836.14—2014)根据爆炸性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三个区,即0区、1区、2区,这与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50058—2014)的分区基本一致。《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粉尘环境分为三个区,即20区、21区、22区;而《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6.1—2013),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厚度,也将可燃性粉尘环境分为三个区,即20区、21区、22区。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见表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