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31
2017版教材P325-P326.
(1)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不影响工程总报价的前提下, 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 以
达到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 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2)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 则可降低一些单价, 在工程实施阶段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3)对于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 适当降低单价。
(4)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
“ 综合单价分析表 ” , 投标时可将
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设备费报高一些, 而材料费报低 一 些。